颜之推的论儿童教育 颜之推教育思想
国学教育 由土凤凰供稿
颜之推非常重视儿童教育,尤其注重儿童的早期教育。他认为一个人的发展,幼年时期是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长辈应利用这个最好的教育时机,及早地对幼儿进行教育,而且越早越好,有条件的帝王将相之家的早期教育甚至可以从胎教开始,一般的家庭纵使不能达到这个要求,亦当从婴幼儿时期就开始施行教育。颜之推认为早期教育的效果最佳,其理由是:第一,儿童年幼时期,心理纯净,各种思想观念还没有形成,可塑性很大。这个时期儿童受到好的教育与环境影响,抑或坏的教育与环境的影响,都会在儿童心灵上打上很深的烙印,长大以后很难改变,所谓“少年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第二,幼年时期受外界干扰少,精神专注,记忆力也处于旺盛时期,能把学习的材料牢固地记住,以至年长时期都不会忘记,而年长以后思想不易集中,记忆力逐渐衰退。颜之推以自己的经验为例,他说:“吾七岁时,诵《灵光殿赋》,至于今日,十年一理,犹不遗忘;二十之外,所诵经书,一月废置,便至荒芜矣。”总之,幼儿时期是教育的最佳期,对儿童的教育应自幼儿能感知外界事物时便开始进行。当然,颜之推并不认为如失去早期教育,晚年时便可自暴自弃。他强调,虽然晚学不如幼学效果好,但总强于不学。
当时儿童教育主要在家庭进行,颜之推对儿童教育提出的原则与方法,即是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颜之推认为,在家庭中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当遵循严与慈相结合的原则。善于教育子女的父母,能把慈爱严格要求相结合,并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不善于教育子女的家长,则往往重爱轻教,对幼小一味溺爱,任其为所欲为,不加管束,以致在子女面前没有威信,待到儿童已经形成骄横散漫的习气时,却又以粗暴的体罚手段治之,然终不能使儿童改邪归正,也不能使自己树立威信,而且伤害了两者之间的感情,儿童也最终堕为品德败坏者。这种教育失败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
颜之推认为,一般家庭未能很好地教育儿童,并非存心要让儿童堕为罪犯,而主要是教育不得法。他们着重停留在口头的训斥,却舍不得施以肉体的严惩,以上其反省悔过。他认为父母应当严肃地对待儿童教育,树立威严,严加督训,“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为了达到教育目的,不论是怒责还是鞭笞,只要是有效的手段都是可以采用的,他甚至认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总之,只有严格的教育,子女才能成器。
颜之推认为,在家庭教育中应当切忌偏宠,不论子女聪慧与否,都应以同样的爱护与教育标准来对待。他说:“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亦当矜怜。”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之爱子,罕有能均者,聪慧有才的子女往往为父母所偏宠,而失于严格的教育,“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这只能导致儿童狂妄自大。颜之推结合历史事例得出结论,偏宠儿童的父母,虽本意是要厚待之,然而实际上是为其招来祸害。意愿与效果相反,这是值得家庭教育者深思的。
语言是社会交往的工具。颜之推认为语言的学习应成为儿童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儿童进行的语言教育应注意规范,重视通用语言,而不应强调方言。他指出,父母对儿童学习正确的语言负有重要的责任,不可轻视。
儿童教育内容除语言外,还应注意道德的教育,它包括以孝悌为中心的人伦道德教育和立志教育两方面。他认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应该以“风化”的方式进行,这是一种通过长辈道德行为的示范,使儿童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形成所要求的德行的教育过程。立志的教育,即为生活理想的教育,它一向为儒家所注重,颜之推针对当时现象,要求士族应教育其后代以实行尧舜的政治思想为志向,继承世代的家业,注重气节的培养,不以依附权贵、屈节求官为生活目标。
当时儿童教育主要在家庭进行,颜之推对儿童教育提出的原则与方法,即是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颜之推认为,在家庭中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当遵循严与慈相结合的原则。善于教育子女的父母,能把慈爱严格要求相结合,并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不善于教育子女的家长,则往往重爱轻教,对幼小一味溺爱,任其为所欲为,不加管束,以致在子女面前没有威信,待到儿童已经形成骄横散漫的习气时,却又以粗暴的体罚手段治之,然终不能使儿童改邪归正,也不能使自己树立威信,而且伤害了两者之间的感情,儿童也最终堕为品德败坏者。这种教育失败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
颜之推认为,一般家庭未能很好地教育儿童,并非存心要让儿童堕为罪犯,而主要是教育不得法。他们着重停留在口头的训斥,却舍不得施以肉体的严惩,以上其反省悔过。他认为父母应当严肃地对待儿童教育,树立威严,严加督训,“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为了达到教育目的,不论是怒责还是鞭笞,只要是有效的手段都是可以采用的,他甚至认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总之,只有严格的教育,子女才能成器。
颜之推认为,在家庭教育中应当切忌偏宠,不论子女聪慧与否,都应以同样的爱护与教育标准来对待。他说:“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亦当矜怜。”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之爱子,罕有能均者,聪慧有才的子女往往为父母所偏宠,而失于严格的教育,“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这只能导致儿童狂妄自大。颜之推结合历史事例得出结论,偏宠儿童的父母,虽本意是要厚待之,然而实际上是为其招来祸害。意愿与效果相反,这是值得家庭教育者深思的。
语言是社会交往的工具。颜之推认为语言的学习应成为儿童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儿童进行的语言教育应注意规范,重视通用语言,而不应强调方言。他指出,父母对儿童学习正确的语言负有重要的责任,不可轻视。
儿童教育内容除语言外,还应注意道德的教育,它包括以孝悌为中心的人伦道德教育和立志教育两方面。他认为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应该以“风化”的方式进行,这是一种通过长辈道德行为的示范,使儿童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形成所要求的德行的教育过程。立志的教育,即为生活理想的教育,它一向为儒家所注重,颜之推针对当时现象,要求士族应教育其后代以实行尧舜的政治思想为志向,继承世代的家业,注重气节的培养,不以依附权贵、屈节求官为生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