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教学论 道德教育论 杜威教育思想
优育与幼教 由土凤凰供稿
杜威的教学论以实用主义真理为基础,他的德育论则是以实用主义道德论为基础的。他在认识上否定客观真理,认为有用的经验就是真理;在道德论上,他说:“某种事物被称为有价值的,就是肯定它能满足某些情况的需要”。简言之,恰似有用的就是真理,在伦理学中,有用的就是善。杜威根据经验主义的观点,认为一般的、永恒的、普遍的、超越经验的道德观念是无意义的。以这种道德规范来判断善恶,不啻是玩弄玄学和神学。他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引用古语道:“一个人做好人还不够,须做有用的好人”杜威还认为一般社会都需要有政治、经济、哲学、科学、宗教、伦理、艺术等因素,而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社会特别需要的乃是优良的公民道德品质,因为民主政治和道德觉悟不能分割。他以美国为例说,美国的民主传统既不是技术的,也不是狭隘的政治的,更不是实利的物质的,而是道德的。没有任何别的因素能够代替道德而给民治社会以更多的支持,道德是民主社会最基本和最宝贵的柱石。他在《德育原理》中竭力阐述德育的意义。他在日本讲学时说:“道德过程和教育过程是同一的”。他甚至说:“广义地说,道德就是教育”。
在德育实施方面,杜威的原则是由活动中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这和他在教学论中主张“从做中学”如出一辙。过去的学校讲授修身课或公民课,向学生灌输道德格言和训戒,强迫儿童记诵深奥莫测的道德术语。杜威批评这种从行为中抽象出来而孤立讲述的道德学科,就像离开肉体的骷髅,也好似不要学生跳入水池而光给他讲游泳术一样地迂阔可笑。杜威主张学校要布置活生生的社会环境,叫学生生活其间,从而理解人与人相处之道,形成善良的习惯和态度。就是说,他们从自己实行做一个好公民中,学习公民学。也是说:“这种好的品格不是依靠单纯的个人告诫、榜样或说服所形成,乃是依靠某种形式组织的或社会的生活施加于人的影响,也就是社会机体以学校为它的器官,来产生道德的效果”。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倡说“知德合一”,说人能知善便能行善,行恶是出于无知。有人反击道,常常有人知善而不行,知恶而不改。杜威说是人们只叫儿童学习空洞教条使然,如果儿童从生活经验中真正掌握善恶的知识,那就会笃信笃行了。他又说,除非学校成为社会生活的典型,道德教育一定要一部分流为病态的,一部分流为形式的。所谓病态的是指教师仅注意防范和纠正学生的犯过行为,却不知道在诱导学生从正当活动中,就自然能够抑制不良的习行。如果把防范和压制看作比诱导行善的积极力量更为重要,就无异承认死亡比生命更可贵,否定比肯定更可贵,牺牲比服务更可贵。这显然是谬误的。所谓形式的是指一般学校有名无实地教善劝善,学生因为无关痛痒而无动于衷,往往佯装向善,在思想感情上并无触动,没法树立坚毅的品德。杜威曾经美国学校为例,指出美国是民主国家,但在训练未来的国家主人翁时,总有一种偏见,总得给他们的自由愈少愈好。实际上,学生在学校中好好享受既充分又正当的自由,他们长大时才能善于理解和正确运用自由,而不致滥用自由,这样才能给民主社会形成切实保证。
其次,杜威在《德育原理》中提及“道德的目的是各科教学的共同的和首要的目的”。“知道如何把表现道德价值的社会标准加到学校所用的教材上,这是十分重要的”。在杜威看来,地理、历史、数学等学科的教材,都应与生活紧密结合,绝不该和社会现实绝缘,否则教学纵有学术价值,对德育也起不到作用。一个教师若在历史课中仅仅做到史实的罗列陈述,不力求与现实生活相沟通,就是传授死知识,就无助于形成学生的品德。反之,如果一种科目被当作理解社会生活方式的手段而进行教学,它就具有积极的伦理内涵了。理由是把历史事实联系到社会生活,便能使学生受到启发,理解人与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应尽的义务和应持的态度,这样的教学就成为德育的组成环节了。
另外,杜威把学校的现实生活、教材和方法三者称为学校德育的三位一体。在方法方面最主要的是抓着学生的感情反应,培养学生爱善和好善的精神力量。杜威认为儿童秉赋着行善的本能冲动,教育者要因势利导。他认为儿童生来就有施舍、劳动和服务的自然欲求,如不利用,一种积累起来的反社会精神的影响,就将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教师要将这种本能冲动引导到叫儿童从内心就喜欢做善人,行善事,而不是为了教师表扬和猎取奖品等外在动机才行善。显然,叫儿童有乐善、向善的思想和行为,非有浓重的道德感情不可。杜威曾把功格拉底的“知识即道德”的理论和基督教崇尚的宗教感情作了比较,断言“能信仰上帝自然能实行道德”。他还认为人人都不需经过训练而自然地表现出宗教感情,所以人人应信仰宗教。人称杜威是极为敬谨的基督教徒,这不是偶然的。这种给“神道设教”作解释是不足取的。
在德育实施方面,杜威的原则是由活动中培养儿童的道德品质。这和他在教学论中主张“从做中学”如出一辙。过去的学校讲授修身课或公民课,向学生灌输道德格言和训戒,强迫儿童记诵深奥莫测的道德术语。杜威批评这种从行为中抽象出来而孤立讲述的道德学科,就像离开肉体的骷髅,也好似不要学生跳入水池而光给他讲游泳术一样地迂阔可笑。杜威主张学校要布置活生生的社会环境,叫学生生活其间,从而理解人与人相处之道,形成善良的习惯和态度。就是说,他们从自己实行做一个好公民中,学习公民学。也是说:“这种好的品格不是依靠单纯的个人告诫、榜样或说服所形成,乃是依靠某种形式组织的或社会的生活施加于人的影响,也就是社会机体以学校为它的器官,来产生道德的效果”。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倡说“知德合一”,说人能知善便能行善,行恶是出于无知。有人反击道,常常有人知善而不行,知恶而不改。杜威说是人们只叫儿童学习空洞教条使然,如果儿童从生活经验中真正掌握善恶的知识,那就会笃信笃行了。他又说,除非学校成为社会生活的典型,道德教育一定要一部分流为病态的,一部分流为形式的。所谓病态的是指教师仅注意防范和纠正学生的犯过行为,却不知道在诱导学生从正当活动中,就自然能够抑制不良的习行。如果把防范和压制看作比诱导行善的积极力量更为重要,就无异承认死亡比生命更可贵,否定比肯定更可贵,牺牲比服务更可贵。这显然是谬误的。所谓形式的是指一般学校有名无实地教善劝善,学生因为无关痛痒而无动于衷,往往佯装向善,在思想感情上并无触动,没法树立坚毅的品德。杜威曾经美国学校为例,指出美国是民主国家,但在训练未来的国家主人翁时,总有一种偏见,总得给他们的自由愈少愈好。实际上,学生在学校中好好享受既充分又正当的自由,他们长大时才能善于理解和正确运用自由,而不致滥用自由,这样才能给民主社会形成切实保证。
其次,杜威在《德育原理》中提及“道德的目的是各科教学的共同的和首要的目的”。“知道如何把表现道德价值的社会标准加到学校所用的教材上,这是十分重要的”。在杜威看来,地理、历史、数学等学科的教材,都应与生活紧密结合,绝不该和社会现实绝缘,否则教学纵有学术价值,对德育也起不到作用。一个教师若在历史课中仅仅做到史实的罗列陈述,不力求与现实生活相沟通,就是传授死知识,就无助于形成学生的品德。反之,如果一种科目被当作理解社会生活方式的手段而进行教学,它就具有积极的伦理内涵了。理由是把历史事实联系到社会生活,便能使学生受到启发,理解人与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应尽的义务和应持的态度,这样的教学就成为德育的组成环节了。
另外,杜威把学校的现实生活、教材和方法三者称为学校德育的三位一体。在方法方面最主要的是抓着学生的感情反应,培养学生爱善和好善的精神力量。杜威认为儿童秉赋着行善的本能冲动,教育者要因势利导。他认为儿童生来就有施舍、劳动和服务的自然欲求,如不利用,一种积累起来的反社会精神的影响,就将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教师要将这种本能冲动引导到叫儿童从内心就喜欢做善人,行善事,而不是为了教师表扬和猎取奖品等外在动机才行善。显然,叫儿童有乐善、向善的思想和行为,非有浓重的道德感情不可。杜威曾把功格拉底的“知识即道德”的理论和基督教崇尚的宗教感情作了比较,断言“能信仰上帝自然能实行道德”。他还认为人人都不需经过训练而自然地表现出宗教感情,所以人人应信仰宗教。人称杜威是极为敬谨的基督教徒,这不是偶然的。这种给“神道设教”作解释是不足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