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保:给子女定家规“不收礼不走后门不留一分钱” 家风文化
家风家训 由小雪供稿陈光保在“重教助学基金会农场”
退休干部陈光保,关心下一代成长,拿出自己全部收入甚至不惜卖掉房产捐资重教奖学,雷州的百姓都亲切地称呼他“保伯”。他先后荣获“广东省道德模范”、“感动广东十大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南粤楷模”等称号。他说:“我们雷州清代名人陈瑸把自己的俸禄全部捐回雷州家乡修筑南渡河堤坝,深深地感动着我,教育着我。我是从战火中走出来的共产党员,他们能做到的,我更应做到。”
“不准收礼,不准走‘后门’,不准搞夫荣妻(子)贵”
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1931年9月出生在雷州市调风镇一条贫困乡村。1964,他被任命为海康县(1992年县改市:雷州市)县长。走马上任的第一天,他就在家里宣布了了几条家规:“不准收礼,不准走‘后门’,不准搞‘夫荣妻(子)贵’。”
1974年,大女儿陈忠于“上山下乡”到了龙门林场。1979年,同批下乡的14个知青只有她一人还未回城。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傍晚,忠于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家中。见到父亲,忠于娇嗔地说:“爸,我真想家……”他开始并不在意。正想跨出家门,忠于急急地堵住,带着哭腔道:“爸爸,林场只剩下我了。”
“只剩下你?”陈光保皱起眉头,随即一笑:“你呀,林场不是还有很多工人吗?”忠于见父亲毫无表示,红着眼眶悄悄离桌了。翌日,她又无可奈何地回了林场。
那段日子,忠于不知有多少次从林场跑回来,一次次地恳求,一次次地流泪:“爸爸,将我调回城吧。我在那里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无论怎么软磨硬泡,陈光保就是不答应。伤心、委屈,忠于扑在母亲怀里边哭边说,“妈妈,您快帮我劝劝父亲吧,我是她的女儿啊!”母亲抚摸着伏在膝盖上哭泣的女儿:“老陈,你当干部三十多年,从未为家里办过一件事。忠于是自己的骨肉,你也该想想吧!”陈光保一言不发地将视线投向窗外。
“不准走后门,这是家规!”陈光保索性将几个孩子叫到跟前:“你们都不要抱‘在大树底下乘凉’的奢望。你们要记住陈家的家规!”
忠于无话了。她跑回房里扑在床上哭起来。第二天,她又拎起那简单的行李回偏僻的林场去了。在车上,她发现挎包里多了父亲悄悄塞上的粮票、10多块钱,还有中学读过的课本,内夹一段赠言:“孩子,路在你的脚下。”后来,陈忠于发奋苦读,考上大学,离开了林场。
1983年,老三陈主大学放暑假回家,纪家公社党委书记知道他爱吃树菠萝,就从公社的菠萝树上摘了一只送给他。陈光保得知这个情况,马上叫爱人给纪家公社汇去20元,并在汇款单上附言:“如果不够,以后再补”。
1985年升任湛江市委常委兼海康县委书记。当年,陈光保带队到香港考察,一海康籍同胞塞了2万元零花钱。陈光保婉言谢绝。离港前,又送来许多礼品,出于礼貌,陈光保只收一把剃须刨。回来后,按价付款。
去年春节,调和村的一位老农,给“保伯”送来两只鸡、3条鱼。“保伯”不高兴了,说:“到我这里来,谁也不准带东西。”他硬是让老农把东西带了回去!
“拿了别人的针,就会拿别人的金。”陈光保常常这样告诫自己的亲属。全家也一直遵守“三不家规”。5个子女上大学、找工作全凭自己的真本事,他“一点忙也没帮”,如今子女在广州、深圳创出自己的天地。
陈光保曾逐个打电话给子女,循循告诫:要清廉自奉。陈光保说:“你们最大的孝顺是不贪不占。”,并将“不贪不占”列为新家规。